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2日
来源:
州水利局
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院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N3LxaIMGMCmn9rHCbm-ZA
提取码:mssk
查阅方式和途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本可以前往建设单位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查阅。地址:西昌市胜利南路二段2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喜德县依洛乡、两河口镇、且拖乡、贺波洛乡、光明镇、拉克乡、冕山镇,冕宁县铁厂乡、泸沽镇以及西昌城区居民、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UMqsw1xjOdfz87LL-X0jA
提取码:mssk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西昌市胜利南路二段2号,联系人:吕厚宏,联系电话0834-6113059,电子邮箱:56273578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
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