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水利局职责情况(2024年)

单位办公地址:凉山州西昌市胜利路124号

单位主要负责人:凉山州水利局党组书记   曾浪舟

                     凉山州水利局局长    蒋慧阳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834—3222459;传真号码:0834—3200552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具体政策 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大水调。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水权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及乡村水务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州级水利投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审核下达跨区域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及资金计划。指导移民后扶产业经济发展和水利投融资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参与水文工作。参与水文水资源监测。组织编制发布州本级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 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州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 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县(市)配套工程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州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州大中型水电工程和跨区域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实施工作,配合审核移民安置规划,指导参与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指导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移民信访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十二 )对水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职责范围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 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技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 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州水利局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快从传统水利向现代经济水利、社会水利、生态水利和要素水利转变。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提升水网调控能力,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重点,加快水网骨干工程和大中型水利项目建设,加强水网互联互通。

二、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政务值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组织指导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二)规划计划科。组织开展水利综合规划、专业和专项规划 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导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审查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负责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提出水利投资建设计划,监督水利投资计划实施,指导水利投融资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标准化管理。牵头组织开展水利项目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承办有关知识产权事宜。

(三)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承担水利、移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水利、移民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州水利系统水利、移民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组织拟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水利系统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流程。牵头负责受理和办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州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办本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

(四)水资源与执法监督科(凉山州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权制度建设。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实施用水总量及效率控制、定额管理等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州本级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水文水资源监测。协调相关水文工作。

(五)水利工程建设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 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审批。组织指 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重要干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大中型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职责范围内州级组织实施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县(市)按权限开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

(六)运行管理科。组织指导大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责跨县(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全州骨干水网及重要节点工程、区域控制工程的运行调度,组织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指导大型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大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的运行管理、划界、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大型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制定和实施大型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

(七)河湖管理保护科(凉山州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全州河湖治理保护规划。指导全州水域及其岸线、滩涂的管理保护和利用,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州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

(八)水土保持科(凉山州水土保持和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拟订全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实施。按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州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州水土流失调查、监测工作,组织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考核,组织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州水土保持和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九)农村水利科。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拟订落实全州农村水利政策、发展规划。指导中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指导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及乡村水务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型水库、水闸(渠道)的划界、注册登记和安鉴定工作。指导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指导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协调牧区水利工作。

(十)信访科。指导全州水利行业和水利水电工程有关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和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研究、分析全州水利信访工作情况,指导、检查全州水利系统信访工作;负责信访考核及对外联系工作;研究制定信访工作相关制度、 办法。

(十一)移民规划安置科。督促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组织签订州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协议。指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综合协调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参与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审核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项目重大设计变更, 负责州管移民安置综合设计、综合监理单位委托。参与开展移民安置工作阶段性验收专题报告审查。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会同项目法人开展州管项目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审核下达跨区域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及资金计划。

(十二)移民后期扶持科。负责复核、申报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监督指导县(市)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管理工作;拟订移民后扶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和审查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组织编制、审核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监督指导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项目库建设;指导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开展移民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指导全州移民后扶产业经济发展。

(十三)审计与安全监督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水利投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移 民安置项目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水利行业监督及水利设施和水利建 设的安全监管管理,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水电站及职责范围内水库、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管理,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十四)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应急预案、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组织实施“大水调”,统筹开展防洪抗旱、城乡生活及产业供水、农业灌溉用水、电力供水、生态供水、航运等多目标调度。组织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相关水文工作。

(十五)财务科。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及监督考核。对全州水利行业财务管理进行指导。承担全州水利行业水利、移民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的格、税费、信贷、财务等政策建议。负责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负责编制州本级水利项目资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财务、会计的综合管理。负责局机关水利及移民资金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绩效管理。

(十六)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行业人 员的培训、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办全州水利行业涉外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协助指导机关离退休党建工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群团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根据州委和州委编办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设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及党 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